经营范围
1.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本着自愿求助、无偿救助、主动救助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提供救助。2.向受助人员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3.帮助受助人员与其亲属或者流出地救助管理站联系。4.对突发急病的求助流浪乞讨人员及时送医救治。5.对需要帮助的受助人员提供车票、食物、衣物等物资,帮助其返乡。6.对特殊的受助人员安排专人进行护送返乡。7.开展“冬季送温暖”和“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活动。8.对走失人员进行寻亲服务。9.对无法查明身份的受助人员,在站内照料或者送往符合条件的托养机构进行托养。10.开展早巡、日巡、夜巡工作。制定记录,记录站外救助人员信息,及时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