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机关事务工作的规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区办公用房的规划、建设、分配、调整和维修等管理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审核、计划编制、统一建设、购置和集中使用管理、维修管理等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的机关物业管理等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国有资产范围内的机关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的食堂管理工作,指导全区财政支出的食堂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政务接待工作;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区大型活动、重要会议的接待服务和保障工作;负责全区公务车辆的管理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安全保卫、消防、交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爱国卫生、环境综合整治等社会事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