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及国家红十字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订全市红十字会工作发展规划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依法指导全市红十字会工作。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协助政府实施赈灾救援。开展人道主义领域内的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和现场急救工作,普及紧急救护和防灾、防病知识;按照安徽省红十字会的部署,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依法开展与国外红十字会组织、红新月会及港、澳、台红十字会组织的合作与交流活动。组织管理全市红十字会志愿者队伍;开展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和遗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和管理工作。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承办市政府和安徽省红十字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