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①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负责拟订全市公务服务工作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②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含曾经担任)、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正、副部们领导干部、省内外正、副部级领导干部和省内外市州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正、副职领导干部来市的服务保障。③负责省内外市(州)党政代表团莅市考察和我市党政代表团赴省内外市(州)考察的协调联络和服务保障。④负责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由市公务服务中心承担的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事项的服务保障。⑤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及实施细则要求,负责联系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及关联单位承办市委、市政府重大公务活动的服务工作。⑥会同市级有关部门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大型会议、活动的接待服务保障工作。⑦指导区县、市级部门的公务活动服务保障工作,开展业务培训。⑧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