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对建设工程、采矿业、土地整理业进行投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劳务类(工程钻探、凿井);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设计甲级、危险性评估甲级、勘查甲级、施工甲级;测绘甲级资质: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测绘资质乙级;测绘航空摄影、地图编制;密档案数字化加工乙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3星(按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在有效期内经营);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河湖整治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环保工程、公路工程、矿山工程、机电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古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堤防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