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城镇市政(桥涵,道路,给排水,防洪)工程,建筑材料经营、房地产开发、公共汽车出租、燃气灶具经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融资(仅限自有资本),建设开发和经营管理,受县政府委托经营开发城市资产,承担我县土地收购、储备、前期开发利用,房地产开发经营,商品房销售,工程项目管理。根据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运作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盘活城乡基础设施存量资产,统筹开发利用城乡国有土地资源。组织实施县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环境治理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停车场管理、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