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1.履行公共卫生职责,掌握辖区内妇女儿童健康状况信息,为辖区内妇女儿童提供育龄妇女保健、围产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等妇幼保健计生技术服务,控制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承担辖区内妇幼保健、母婴保健技术、计划生育服务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支持工作;负责对本辖区内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妇幼卫生计生服务质量的检查、考核与评价。3.负责对幼儿园、托儿所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负责对入园、入托儿童、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卫生保健的监督管理。4.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等工作5.普及妇幼卫生科学和计划生育技术知识,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保健措施和以避孕为主的综合节育措施6.负责开展孕前优生优育健康检査和孕期出生缺陷综合防控等工作7.负责提供妇女儿童的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孕产妇分娩的助产技术等服务8.负责全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信息收集、统计整理、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