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营口市有关城市道路、桥涵、排水、护岸、路灯等市政公用设施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出中长期发展建议和近期实施意见,制定措施并具体落实;2、负责对城市道路、桥涵、排水、护岸、路灯等市政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修养护,并开展监督检查与管理工作;3、对市政设施的建设项目进行管理,主要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内容,实施全过程监督检查与管理;4、负责市政建设项目的计划编制、办理立项、编制可研、组织设计施工图以及招投标,办理工程相关手续。负责合同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组织工程验收,负责工程预决算审核等工作;5、负责制定采购市政设施、设备计划,并会同政府采购部门实施;6、负责组织市政综合管护的发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