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绵阳科技城新区举高平台车购置项目(*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绵阳市科创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绵阳市科创区*角北路中段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川兴凯杨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御中路**号毅德商贸城B区上层**栋**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采购需求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绵阳科技城新区举高平台车购置项目(*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交货时间变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评分细则??项目实施方案中2.按质按量交付方案(6分)变更为:
①投标人在本项目要求的6个月交付基础上,每提前*个月交付加0.5分,最高加2分,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不提供不得分。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3.4商务要求 3.4.1交货时间 采购包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变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原招标文件中 评分细则 项目实施方案 2.按质按量交付方案(6分)①投标人在本项目要求的8个月交付基础上,每提前*个月交付加0.5分,最高加2分,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不提供不得分。
变更为:①投标人在本项目要求的6个月交付基础上,每提前*个月交付加0.5分,最高加2分,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不提供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采购监督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名称:************
地址:绵阳市科创区*角北路中段
联系方式:***********
名称:*川兴凯杨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御中路**号毅德商贸城B区上层**栋**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川兴凯杨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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