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
*星设施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星设施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年****************星设施项目;
2.2 项目编号:***-****-******;
2.3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4 招标范围:***************砌井、混凝土砌墩、抹灰、台阶等*星设施项目施工;
2.5 建设地点:***************指定地点;
2.6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如中标单位在合同履行期间施工质量不满足标准或有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违法违规等行为,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重新招标;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3.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具有岗位证书。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社保人员;
3.4投标人近*年(****年-****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3.5投标人****年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施工项目业绩;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7域外进入我省从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中介服务活动的单位,应当向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相应个人执业证书,进行备案(详见《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3.** 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时,下午**:** 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报名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填写报名登记表后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并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视为报名成功。
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考核证书(B证);
(6)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长春市*道区洋浦大街****号凯利中心**栋***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平路***号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远创国际****室
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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