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车辆定点维修项目(*次招标)中标结果公示
本招标项目****年车辆定点维修项目(*次招标)于****年4月**日上午**:**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第*中标候选人:*************,中标折扣为:**.**%;
第*中标候选人:***************,中标折扣为:**.**%;
第*中标候选人:************,中标折扣为:**.**%。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5个工作日。
*、质疑渠道
如对以上评标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次性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起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书面答复。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表示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提出质疑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干扰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相关费用:
(1)招标人
(1.1)招标人:某部
(1.2)招标人地址:安徽省安庆市
(1.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2)招标代理机构
(2.1)招标代理机构:************
(2.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道山西路**号省电影制片厂5号楼2层
(2.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林/***********、****-********
(2.4)传真:****-********
(2.5)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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