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本溪市城市郊区城乡*体化供水工程(*期工程)工程车辆租赁
首次公告日期:***4年**月**日
更正事项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调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无
招 标 人:***************
地 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招标代理:高瓴工程咨询(辽宁)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国际软件园***号楼
联 系 人:张代书
电 话:***********
致:高瓴工程咨询(辽宁)有限公司
我方已于 (具体时间)收到 高瓴工程咨询(辽宁)有限公司 项目的辽东水务球墨铸铁管集中采购的更正公告,共 2页。我方 (□了解、□不了解)本采购项目的更正内容。
供应商资料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 | ||
联系人姓名 | | 电话 | |
手机 | | 地址 | |
供应商: (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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