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潘黄派出所办案区、综合指挥室及食堂智能化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年4月 **日至****年 5 月9日,每天上午8:**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现调整为“****年4月 **日至****年 5 月**日,每天上午8:**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原开标时间为“****年5月**日**:**时”现开标时间调整为“****年5月**日**:**时”
更正日期:
****-**-**
无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盐城市新都路***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盐城市盐都区兆泉商务中心东电梯*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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