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 攀枝花市东区新宏路5附6号 | ***,***.**元 |
合同包1: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餐饮服务 | 市委机关食堂(市级机关第**食堂)食品加工服务采购项目 | 市委机关食堂(市级机关第**食堂)食品加工服务 | 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 | (1)本次采购服务期限3年。合同*年*签,*年服务期满对成交供应商进行满意度测评,考核合格情况下,经双方协商*致可续签合同,续签不得超过两次。 (2)如因其他客观原因不能续签下*年合同的,采购人提前将上述情况告知成交供应商,并不承担相应责任。 (3)如成交供应商因客观原因不能续签下*年合同的,需提前告知采购人,如成交供应商未提前告知采购人不能续签下*年合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将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 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 | ***,***.** |
曾兆明(组长)、李永平(采购人代表)、刘先琼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1.5%收取,由成交人承担并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监督部门:攀枝花市财政局,联系方式:****-*******。
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名称:************
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机场路***号人防大厦*楼
联系方式:*** ****-*******
名称:*川富吉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攀枝花市东区奥林匹克购物中心附*楼**-**号(游泳馆旁)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川富吉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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