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继续抓好“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工作的通知》(湘振局发〔****〕6号)、《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号)、《湖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继续开展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工作的通知》(湘振局发〔****〕**号)文件精神,做到应补尽补,通过村、乡镇两级进*步核实,县级复核确定****年春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条件的学生共***人符合条件(含往年漏报、本期系统内所有监测帮扶对象),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元。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年4月**日至****年4月**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县乡村振兴局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
投诉监督单位:********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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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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