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东山街道车头村经济合作社发展区安置留地(**号地块)建设工程监理的中标候选公示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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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瑞安市东山街道车头村经济合作社发展区安置留地(**号地块)建设工程监理 |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 ||||||||
*、开标日期:****年**月**日 | ||||||||
*、中标候选单位信息: | ||||||||
排名 | 中标候选单位名称 | 投标总价(元) | 企业资质及证书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资质及证书编号 | 监理服务期限 | 质量要求 | 备注 |
1 | ************ | *****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 | ** |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 (1)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全部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办理、备案;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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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标原因及依据: | ||||||||
序号 | 中标候选单位名称 | 无效标的原因 | 无效标的依据 | |||||
1 | / | / | / | |||||
*、公示期限: | ||||||||
公示期限自****年**月**日始*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单位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公示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监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⑴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⑵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⑶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⑷明确的请求;⑸必要的证明材料。法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投诉人本人签字。 | ||||||||
*、未中标的投标人名单: | ||||||||
浙江永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正展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中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广汇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温州晟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瑞安市天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浙江同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华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新中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温州联营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正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质疑、投诉部门信息 | ||||||||
1.招标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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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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