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毛家寨村农田灌溉化粪池建设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泸定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川省甘孜州兴隆镇兴隆村**号附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川中科城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双楠大道中段***号1栋***号(自主申报)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毛家寨村农田灌溉化粪池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中的综合评分明细表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5.6.2评分标准“技术参数要求”原为: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指标和配置完全满足(响应或正偏离,无负偏离)招标文件要求的得**分;带“◎”的技术指标每有*项负偏离扣1.2分(共计6条),最多扣7.2分;非“◎”的技术指标每有*项负偏离扣(1/**)*0.2分(共计**条),最多扣**.8分。现更正为: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指标和配置完全满足(响应或正偏离,无负偏离)招标文件要求的得**分;带“◎”的技术指标每有*项负偏离扣1.2分(共计6条),最多扣7.2分;非“◎”的技术指标每有*项负偏离扣0.2分(共计**条),最多扣**.8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监督:泸定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名称:**********
地址:*川省甘孜州兴隆镇兴隆村**号附2号
联系方式:****-*******
名称:*川中科城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双楠大道中段***号1栋***号(自主申报)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川中科城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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