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尚义县绿色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扩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尚义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尚行审批[****]**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衔接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尚义县绿色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扩建工程总承包 2.1.2建设地点:河北尚义县绿色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期工程内,希望南路东北侧原综合车间东北侧及货车停车位、原锅炉房、原水处理间、原维修间、原污水站及东南侧小汽车停车位等位置。 2.1.3建设规模:本项目计划为年产******马铃薯雪花全粉生产线建设马铃薯雪花全粉成品车间*座、污水处理站、锅炉等配套附属设施。 2.1.4计划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年6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年8月**日,其中设计工作于签订合同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 2.1.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为:①工程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相关设计服务;②工程采购,包括工程建设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等的采购;③工程施工,包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④工程验收,负责各阶段、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的资料准备、活动组织及相关配合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⑤工程移交;⑥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⑦按合同约定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信息等进行管理和控制。 特别提示:“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提出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 3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相应的资质条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以*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项目投标, 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至 ****-**-** **:**:**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河北省尚义县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 号新合作广场B座**层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
帐号: | / | 帐号: | ********************* |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