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年******平面宣传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东莞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南路莞城段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大道***号金马大厦*楼***-***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关于****-****年******平面宣传项目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函.*** | ||
附件2 | 合同包2: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东莞市众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
附件3 | 合同包2:报价明细附件(东莞市众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平面宣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合同包2(****-****年******平面宣传项目(包组*)):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经采购人研究决定,按照原评标委员会出具的复核报告中的复核结论推荐的排名顺序确认包组*、包组*中标供应商。包组*由于广州华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广东诸葛文化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燎原广告有限公司、东莞天使会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家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不通过,导致无中标候选人可供确认为中标人,本包组作终止处理,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2(****-****年******平面宣传项目(包组*))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更正为:东莞市众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无
名 称:******
地 址: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南路莞城段3号
联系方式:****-********
名 称:************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大道***号金马大厦*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年**月**日
相关附件:
关于****-****年******平面宣传项目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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