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霸州财信阳光文化教育基地项目家具采购,招标人为**************,项目招标范围内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霸州财信阳光文化教育基地项目家具采购;
2 、项目实施地点:本项目位于河北省霸州经济开发区西环路西侧、黄河道南侧。东侧为西环路(环宇路);北侧为黄河道;
3 、项目内容:教研楼、学员宿舍楼、餐厅文体馆、配套用房等场所家具采购(预算金额:********.** 元);
4 、供货安装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关生产或经营能力的独立法人;
2 、财务状况要求具有****年审计报告(或****年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可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的相关财务报表;
3 、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5 、为了方便后期售后及质保管理,本项目要求单个投标人所投产品须为同*生产厂家生产,*个生产厂家仅能委托*个代理商参与投标或由生产厂家参与投标,生产厂家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同*项目的投标,否则代理商投标作无效处理。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 4 月 ** 日至****年 5 月 4 日, 每天8:**-**:**,**:**-**:**(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5 月 ** 日 9:**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平台( ***.**********.***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同时发布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开发区 *** 国道西侧翠竹道南侧 *** 号 | 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兴华苑小区*幢*单元 *** 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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