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达广场新建规划支路道路工程中标公告
*、项目相关信息:
1.项目名称:太和*达广场新建规划支路道路工程
2、项目编号:****-****-*****
3.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4.开标日期:****年4月**日
5.第*中标候选人名称:************
6.投标报价:****.*******元
7.工期:***日历天
8.项目内容:太和*达工程新建道路为规划支路,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工程、新建道路工程、新建桥梁工程、雨污水官网工程、交通工程、电力排管、铺装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像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滨湖时代广场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号拓基城市广场C座****
项目联系人:**、***********
*、公示期:****年4月**日-****年5月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8:**-**:**,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号拓基城市广场C座****,联系电话:****-********。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备注: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未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