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年度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及监督性监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永丰县财苑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永丰县*峰路书香苑小区D栋*单元*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年度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及监督性监测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度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及监督性监测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针对潜在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提出的疑问,现澄清答复如下:1、原招标文件第*章评标标准“*、评分标准”技术评分、检测人员配备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备名单,针对各项监测任务提出具体人员配置,其中饮用水源地至少同时安排3组6人、水泥企业至少同时安排4组8人的且至少有1名具有3年以上环境监测采样工作经验的负责人的得4分,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评审依据:提供检测人员配备名单(须至少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的*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中的任意*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和已聘用合同)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者提供无效不得分。”现修改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备名单,针对各项监测任务提出具体人员配置,其中饮用水源地至少同时安排3组6人、水泥企业至少同时安排4组8人的;且本项目每次采样检测任务拟派小组至少有1名具有3年以上环境监测采样工作经验的负责人的得4分,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评审依据:提供检测人员配备名单(须至少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的*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中的任意*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和已聘用合同)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小组负责人有关工作经验证明(提相关工作经验劳动合同证明),未提供或者提供无效不得分。”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永丰县财苑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永丰县*峰路书香苑小区D栋*单元*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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