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儋州市***4年中央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发展项目验收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局决定以公开的方式遴选儋州市***4年中央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发展项目验收机构,请有意向的第*方机构于公告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送至我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
(*)业主单位:********。
(*)项目名称:《儋州市***4年中央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项目》、《儋州市***4年中央财政家庭农场发展项目》、《儋州市****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发展项目》验收服务项目。
(*)验收机构职责范围:负责对儋州市***4年中央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项目(7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儋州市***4年中央财政家庭农场发展项目(**个家庭农场)、儋州市****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发展项目进行验收。
(*)工作内容:制定验收方案,并对儋州市***4年中央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发展项目开展验收工作,出具验收报告。
*、遴选条件
(*)参与机构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证合*)。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实施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相应资质。
(*)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后,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报名所需提供资料(请密封后提供)
(*)1.公司简介及相关业绩证明、相关资质或许可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已办以上*证合*的企业仅需提供统*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4.提供***4年任意*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证明;5.要求投标机构在近*年的经营生产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6.提供***4年任意*个月企业纳税证明或者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3年财务审计报告;7.《信用中国》网站未失信证明材料。上述报名资料提供复印件*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证书和材料审核原件,留存盖章复印件,提交材料按要求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
(*)儋州市***4年中央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项目验收服务项目***(加盖公章)。
*、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且有意愿参加遴选承担发展项目验收的机构,将相关申报材料密封*式*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于***4年5月6日前报到********。地址:海南省儋州市松涛路市农业农村局附楼*楼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逾期不接受报名资料(邮寄材料以送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4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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