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吉林省雨露计划工作指南》和“*个*”工作管理机制要求以及永吉县《关于做好****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工作的通知》(永振兴发〔****〕2号)的工作要求,对永吉县脱贫家庭及监测帮扶对象家庭中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子女进行资助。
现将永吉县****年春季“雨露计划”资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自****年4月**日起公示,公示期为长期。如有异议,请在**日内向********反馈。**日后将履行资金拨付程序,发放资金。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
****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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