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沙坡头区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1 项目概况: 在**处地质灾害点安装***套地质灾害监测设备,包括声光报警设备、雨量计、泥位计、****等设备。
2.2 建设地点: 沙坡头区兴仁镇、常乐镇、宣和镇、香山乡、永康镇、东园镇、迎水桥镇。
2.3 建设工期: 供货及安装期:供货期 ** 天,安装期 ** 天,质保期:3年、3年设备通讯费。
2.4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个标段。
2.5 招标内容: 中卫市沙坡头区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建设项目,具体设备、规格、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章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个制造商对同*品牌同*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4 | 月 ** | 日 ** | 时 ** | 分至 ****年 5 月 ** 日 ** 时 **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 |
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 月 ** 日 9 时 **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a.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 | 地 | 址:贺兰县虹桥北街陕西大厦B座**楼 | |
邮 | 编: ****** | 邮 | 编: ****** | |
联 系 人: *宇航 | 联 系 人: ** | |||
电 | 话: *********** | 电 | 话: ****-******* | |
传 | 真: / | 传 | 真: ****-*******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 年 4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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