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石津干渠、保沧干渠、廊涿干渠工程验收技术服务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项目法人筹集,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根据《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设计单元完工验收工作导则》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有关规定,配套工程合同、专项验收完成后的验收工作。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服务标。具体划分如下:
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石津干渠、保沧干渠、廊涿干渠工程验收技术服务,招标编号:********/********/****-****-**。招标范围: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石津干渠、保沧干渠、廊涿干渠工程项目法人验收、技术性初步验收、完工验收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验收工作全部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开展本项目工作的需要;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5其他要求:
(1)委托代理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2)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组成,其中商务标为明标,技术标为暗标;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受理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4月29日 **:** 至 ****年5月6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5月22日9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水利厅网站、**************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富强大街3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北区金钟河大街***号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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