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年密集烤房附属门窗及设备采购项目已由*******管委会纪要【***4】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1项目名称:****年密集烤房附属门窗及设备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
2.3项目预算:***.****元
2.4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规格型号 | 预计采购数量(个) | 控制单价 (元/个) | 控制总价 (*元) |
1 | 装烟大门 | ********* | *** | **** | **.**** |
2 | 装烟大门 | ********* | *** | **** | ***.**** |
3 | 装烟大门 | ********* | 5 | **** | 1.*** |
4 | 左清灰门 | ******* | *** | *** | **.*** |
5 | 右清灰门 | ******* | *** | *** | **.**** |
6 | 风机检修门 | ******** | *** | *** | **.*** |
7 | 观察窗 | ******** | *** | *** | 9.**** |
8 | 排湿窗 | ******* | *** | ** | 0.** |
备注:1.各采购内容数量为预计数量,实际结算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数量为准。 2.投标报价中应包含产品成本,供货和履约过程中涉及的保险、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维保等费用,以及应缴税金和管理费和利润等全部费用,招标人不再额外支付其它费用。 4.采购货物的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章 采购项目规格、参数及要求”。 |
2.5 供货地点: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安装(湖北省内各烟叶产区烤房建设/维修地点)。
2.6 供货要求:自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年6月**日前,中标人根据招标人发布的书面供货通知,按照供货通知载明的供货时间、送货地点及送货数量,逐批完成供货,并完成相关货物的安装调试。若中标人未按照招标人书面通知要求及时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每逾期送达*日,中标人按照合同总价款的日*分之*的标准向招标人支付逾期违约金及延期损失。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证合*的营业执照)”,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或者****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成立时间不足*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年任意*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4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5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不配合采购单位日常工作的各类行为),否则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查询结果:(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未被移出);(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近*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或行贿行为记录(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查询方法:进入*****://******.*****.***.**/网址,在“高级检索”里,限定裁定期限自投标截止日之前近*年,在“全文检索”中输入投标人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案由限定为“刑事案由”)。(提供以上相关查询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并在评标现场核验查询结果);
3.6烟草行业准入资格要求: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不良行为被采购单位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以及因行贿行为被烟草行业或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将被禁止参加投标(采购),以招标方(采购人)现场出示的相关名单为准;
3.7有隶属关系的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同*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天眼查”网站确定投标人基本信息真实性及投标人之间是否有关联关系(评标时招标代理机构打印“天眼查”网站查询结果资料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定);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中标(成交)后不得转包,不得违法分包。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1潜在投标人于****年4月**日至****年5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到************(湖北省恩施市金子路州传媒中心报业大楼主楼3楼)或通过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博,电话***********)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4年5月**日上午9:**时,地点为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东侧);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网(*****://***.*********.***/)、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上发布。
招标人:*******
地址:恩施市施州大道1巷**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金子路州传媒中心报业大厦主楼3楼
联系人:***、李博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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