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办公大楼发光字及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采购项目于****年4月**日进行了比选开标评标工作,依据评标小组出具的评审结果以及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确定公示情况如下:
第*中标候选人:************
响应招标文件:完全响应
第*中标候选人:**************
响应招标文件:完全响应
第*中标候选人:************
响应招标文件:完全响应
中标结果公示期为****年4月**日至****年4月**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监督相关部门投诉。
招标人:*************
投诉电话:****-********
重要提示: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公示结果发布时间:****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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