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家水库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家水库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郑州市金水路***号
中标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宁国市*家水库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服务 服务范围:本项目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征地影响区与安置区,主要对移民安置实施监督评估,对于先行实施的部分应补全相关资料,确保通过竣工验收。 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服务要求具体内容进行提供服务。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征地移民安置工作通过竣工验收为止。 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评审专家名单:胡松基、颜希宁、李玉顺、许海云、张涛(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津水利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西津街道宁国大道***号、宁国市迎宾路城管综合楼1幢****、****号,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宁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内审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国市*津水利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西津街道宁国大道***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宁国市迎宾路城管综合楼1幢****、****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宁国市*津水利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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