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民警服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以下均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以下均简称“招标人”)委托,拟对“***********年度民警服装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年民警服装采购项目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内容 | ****年民警服装采购项目 |
招标控制单价 | 包1:*******.**元(************元整) |
项目分包个数 | 3个包 |
各包要求 | 招标内容: 预算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部分技术参数)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投标人须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7、投标人必须按照公安部产品技术标准和公安部、财政部最新颁布的警服配发标准和预算指导价进行投标,且投标**下浮不得超过预算指导价3%; 8、投标人须为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年版)》内的服装类生产企业,或****年后公安部增补的认定企业,被取消资格的生产企业除外; 9、投标人须为公安部公布的警礼服系列品种生产企业或检验合格名单中的入围企业;包1投标人至少具备所投产品中**种(区分男女款)以上产品的生产资质;包2、包3投标人至少具备所投产品中**种(区分男女款)以上产品的生产资质。投标人对本项目中要求提供的产品没有生产资质的,必须取得公安部入围企业中具有该产品生产资质的企业经营授权,并签订委托合同。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未经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
公告发布时间 | ****年**月**日 |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年**月**日至**月**日,每天上午9:**-**:**,下午2:**-5:**(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
招标文件售价 | ***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地址:西宁市**西路**号新华联国际中心3号公寓楼**楼 标书购买联系人:*** 联系电话:****-*******转*** 电子邮箱:********@***.*** |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证合*新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
投标截止时间 | ****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西宁市**西路**号新华联国际中心3号公寓楼**楼 |
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招标人及联系人电话 | 招标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 |
收款人 | ************** |
银行账号 | *********************** |
其他事项 | 本公告在《青海项目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同时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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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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