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 *川省天全县城厢镇向阳大道8号 | ***,***.**元 |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天全县惠玛特超市 | 天全县城厢镇向阳大道***号附1-**号 | ***,***.**元 |
合同包1(职工食堂服务采购):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餐饮服务 | 职工食堂服务采购 | 职工食堂与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完全满足磋商文件服务范围 | 职工食堂与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完全满足磋商文件服务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 职工食堂与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完全满足磋商文件服务标准 | ***,***.** |
合同包2(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服务类(天全县惠玛特超市)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2-1 | 其他服务 | 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有服务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 完全满足磋商文件所有服务标准 | ***,***.** |
王*琪、李英、杨利军(采购人代表)、杜博文(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原则,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包1(职工食堂服务采购):人民币****.**元(大写:**元整);包2(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交款方式:转账或汇款方式交款
收款单位:*川元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银行账号:******************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7*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1.*****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本项目监督部门:*川省雅安市天全县财政局;联系电话:****-*******;地址:雅安市天全县城厢镇向阳路8号。
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号)、《*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3、本项目包2(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成交供应商的下浮率为2%(大写:*分之*),中标(成交)金额以据实结算的金额为准。
名称:*******
地址:天全县城厢镇环城路**号
联系方式:***********
名称:*川元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川省雅安市市辖区*川省雅安市雨城区金凤路7号2楼2-2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川元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
*川元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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