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围场县城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围场县城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年围场县城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围行审投【****】**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外,其余由县本级财政出资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围场县围场镇。
2建设规模:敷设污水管道4890米(其中:DN500内肋增强聚乙烯(PE)螺旋波纹管1778米、DN300内肋增强聚乙烯(PE)螺旋波纹管249米、DN200内肋增强聚乙烯(PE)螺旋波纹管2863米)、雨水管道1395米(其中:DN600钢筋混凝土承插口管(II)798米、DN300钢筋混凝土承插口管(II)581米、DN200钢筋混凝土承插口管(II)16米),恢复破坏路面面积32007平方米,维修及建设雨水沟974米,建挡墙和长城墙790米。
3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4计划工期:18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8月3日。(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8月3日) 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_**)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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