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处小型灌区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潼南区**处小型灌区建设项目 监理 已由 重庆市潼南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以潼发改审[****]**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
潼南区水资源保护利用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国债资金和区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 | 为 | 重庆市潼南区水资源保护利用中 | ||
心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 工程 的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潼南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新建取水提灌站**座,修复**座提灌站;修复***处山坪塘等水源工程,****-*****管径管道约*****;改造
其他小型渠系建筑物共计***处,分别为**座检修阀门井,**座排泥井,**座排气井,3座减压阀井,解决潼南区8.5*亩农业、生产灌溉用水。
2.3 ☑ 本次招标项目 工程概算 金额: *****.***元
☑ 本次招标项目 建筑安装工程费 估算 金额: ****.***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 估算 金额: ****元
2.4 招标范围: 按照现行监理规范的要求,完成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
止证书和工程结算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
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
2.5 监理服务期 限 : 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其中:计划施工工期: 8个月 ,缺陷责任期: ** 个月 。
2.6 标段划分:/
2. 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的资质条件: 具备水利部颁发的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 。
3. 1. 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 业绩、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 内容。
3.2 ☑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潼南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
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潼南区)、重庆市公
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潼南区)、重庆市
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
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潼南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
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 **:**:**(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 **:**:**(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潼南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
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
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潼南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
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李老师 | 地址: | 王老师 |
联系人: | 联系人: |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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