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永兴县鲤鱼塘镇等**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年新增国债)*标段、*标段、*标段、*标段于 ****年 04月 **日同时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对招标文件进行如下更正及说明:
1、更正事现:原招标文件中附表3-7(1)详细评审-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表第3条技术负责人(**分):满足资格条件(** 分);优于招标文件(**)经验(** 分):有项目负责人经验(** 分)(根据本文件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 款第 3 项确定);无项目负责人经验(0 分)处罚记录(近 3 年)每项省级及以上处罚扣 2 分,每项市级处罚扣 1.5 分,每项县级处罚扣 1 分,其他扣 0.5 分。现更正为:满足资格条件(** 分);优于招标文件(**)经验(** 分):有技术负责人经验(** 分)(根据本文件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 款第 3 项确定);无技术负责人经验(0 分)处罚记录(近 3 年)每项省级及以上处罚扣 2 分,每项市级处罚扣 1.5 分,每项县级处罚扣 1 分,其他扣 0.5 分。
2、更正事项:原招标文件中第*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2节专用合同条款第**.3.1 延误工期。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期延误,每延期*天,由承包方按****元/天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之日起,承包方在**天内未形成实物工程量,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招投标法有关规定,与第*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
**.3.2 承包方所建合同工程项目未按设计图纸和技术工艺标准施工,或者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承包方必须按要求返修合格,且返工费用自负,如被省市县有关部门或单位列为须整改或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每发现*处或*段扣减承包方**元人民币,扣减款从未申拨总合同款中列支。如果返工后质量仍不能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建设期内视为承包方违约,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发包方的损失;情节严重者,发包方会将有关承包方不良行为在当地专门网站上公开发布,并上报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将其列为本单位的黑名单。3、承包方在甲方组织县级初步验收时,没完成主体工程属延误工期,按以上约定处罚。承包方须在县级初步验收后(以甲、乙、监理*方验收单签字日为准)*个半月内(**天)递交齐工程结算资料,延期按****元/天处罚,罚款从未拨工程款中扣减。
现更正为:**.3.1 延误工期。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期延误,每延期*天,由承包方按*****元/天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之日起,承包方在**天内未形成实物工程量,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招投标法有关规定,与第*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
**.3.2 承包方所建合同工程项目未按设计图纸和技术工艺标准施工,或者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承包方必须按要求返修合格,且返工费用自负,如被省市县有关部门或单位列为须整改或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每发现*处或*段扣减承包方****元人民币,扣减款从未申拨总合同款中列支。如果返工后质量仍不能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建设期内视为承包方违约,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发包方的损失;情节严重者,发包方会将有关承包方不良行为在当地专门网站上公开发布,并上报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将其列为本单位的黑名单。
3、承包方在甲方组织县级初步验收时,没完成主体工程属延误工期,按以上约定处罚。承包方须在县级初步验收后(以甲、乙、监理*方验收单签字日为准)*个半月内(**天)递交齐工程结算资料,延期按****元/天处罚,罚款从未拨工程款中扣减。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此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不*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1)招 标 人: ***********
地 址: 永兴县便江镇铜角湾小冲组
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2)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郴州市北湖区香雪路香雪公馆5栋****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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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鲤鱼塘镇等**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年新增国债)变更公告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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