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步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对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应用系统升级项目采购合同进行部分条款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应用系统升级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合同金额(元):1,***,***.**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累计核减:**,***.**元人民 | ||||||||||||||||||||
合同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由于项目合同系统对接“与深圳市统*预约系统对接调度”功能与建设单位现有功能重复,建设单位无需重复建设,须核减此项。 经项目建设单位、承建单位、监理单位*方会议讨论,同意对以上内容进行核减变更。 | ||||||||||||||||||||
征求意见期限:从****年4月**日至****年4月**日(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德南路龙岗智慧中心 联系电话:****-******** 合同备案机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路财政大厦3楼 联系电话:****-******** |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 |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