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富口溪姜后段河道整治(*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沙县富口溪姜后段河道整治(*期)工程已由*明市水利局以《*明市水利局关于沙县富口溪姜后段河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明水审批(****)**号、《*明市水利局关于沙县富口溪姜后段河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修编报告的批复》明水审批(****)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明市沙县区富口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明市沙县区富口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沙县富口溪姜后段河道整治(*期)工程沙县富口溪姜后段河道整治(*期)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明市沙县区富口镇;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5 最高控制价:*******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元(含暂列金******元,暂估价/元及其他项/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4月**日**至****年4月**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s://******.**.***.**/****/)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5月**日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s://******.**.***.**/****/)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s://******.**.***.**/****/)上发布。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元(大写:****元整)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 ☑现金 □电子保函 ☑其他①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印发关于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的*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7号文件及明发改民营[****]**号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元以下(含*****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对无失信记录企业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若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情形的,则应按第*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的要求补缴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 | *明市沙县区富口镇人民政府 | ||
地 址: | 福建省*明市沙县区富口镇富口街2号, | 邮 编: | |
联系人: | 李先生, | 电子邮箱: | |
电 话: | ****-*******, | 传 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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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明市*元区乾龙新村**幢9楼, | 邮 编: | |
联系人: | ***, | 电子邮箱: | |
电 话: | ***********, | 传 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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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 |||
网 址: |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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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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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 |||
地 址: | |||
联系电话: | |||
| ****年4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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