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市级水资源调查监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评分标准调整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包评分标准**分中:“联合体投标的**扣除5%”,现更正为:“联合体投标的**扣除6%”
2、原招标文件:
① 第*包评分标准综合实力中增加证明材料判断标准:“注:设备需提供购买发票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第*包评分标准履约能力中增加证明材料判断标准:“注: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业绩不重复记分。”
② 第*包评分标准硬件设备中增加证明材料判断标准:“注:设备需提供购买发票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第*包评分标准履约能力中增加证明材料判断标准:“注: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业绩不重复记分。”。
③ 第*包评分标准设备中增加证明材料判断标准:“ 注:设备需提供购买发票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签章。”;第*包评分标准业绩中增加证明材料判断标准:“注: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业绩不重复记分。”。
3、原招标文件第*包评分标准人员配备第6项评分中:“地图制图与地理信息系统配备1名具有地图制图与地理信息系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得1分。每增加1名具有地图制图与地理信息系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得1分,此项最多得4 分。”现更正为:“地图制图与地理信息系统配备1名具有地图制图与地理信息系统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得1分。每增加1名具有地图制图与地理信息系统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得1分,此项最多得4 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本项目采购预算:****元,最高限价:*** *元。本项目计3个包件,包1采购预算***.***元,最高限价***.***元;包2采购预算***.***元,最高限价***.***元;包3采购预算**.5*元,最高限价 **.5*元。预算执行号:********************[****]*****。监督部门:成都市财政局;监督电话:***-********。
名称:**********
地址:蜀绣西路**号
联系方式:***-********
名称:*川建茂同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A座**楼A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川建茂同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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