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协议定点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订单号:********************
采购总预算金额:¥**,***.**
本次成交金额:¥**,***.**
采购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成交供应商:**************
成交日期:****年**月**日
执行方式:议价
成交标的:
采购品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需求:项目名称:兴山县寒溪口高铁拌合站弃渣场场坪工程 项目评审类别:预算评审 项目送审金额:5424697.14元 项目工程内容:本项目利用已建寒溪口高铁拌合站场地新建弃渣场场坪工程,该区域总面积约37300㎡,东至寒溪口桥,西至郑万铁路线路15m处,南至河道管理线,北至现状道路。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厂区清理及拆除总面积37300㎡;内侧新建C20混凝土挡墙538m,新建C20混凝土排水沟(净尺寸宽×高:0.4×0.4m)464m;临河侧新建二级植草框护坡 290m,新建砖砌沉砂池(净尺寸长*宽*高:2*1*1m)2座,弃渣挖运及回填压实98700m³。 项目评审需求: 1.响应要求:中标人(成交供应商)1个小时内响应服务要求,8小时内到达现场,评审期间内电话保持畅通; 2.评审要求:评审安排不少于2名具有专业资质的造价工程师和1名专业评审人员组成不少于3人的评审小组,自备交通工具和专业设备,按要求迅速到达项目现场进行踏勘,针对项目专业和技术特点制订评审方案,仔细核对设计和现场的差异,做好现场踏勘、评审底稿和评审日志记录; 3.档案要求:自收到完整的项目评审资料之日起,在7个工作日内提供规范的《预算评审报告书》(一式四份),对评审数据和资料等进行信息化处理,建立评审档案,将完整的项目评审资料按照档案规范要求整理成册(一式四份,包括光盘)上交采购人,评审质量要符合并达到省财政厅等上级部门复核、考核的要求和标准; 4.考评要求:经复核,评审业务质量达不到要求和标准的,视质量程度,可按成交价的5%-10%扣减评审费用,因成交供应商组织或者人员原因,导致评审结果无效,或者造成严重损失的,不予支付评审费用,采购人保留依法追究成交供应商及其人员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5.原则要求:在评审过程中,要对该项目的必要性、完整性、可行性、合理性予以关注并实质性嵌入评审结果; 6.责任要求:对该项目评审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服务响应说明:完全响应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