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兴镇闫湖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EPCO项目”的答疑澄清文件 一、项目名称:大兴镇闫湖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EPCO项目 二、招标编号:2024GCHNG0143 三、首次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4月17日 四、答疑澄清内容: 1、问: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同时拥有建筑工程施工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而评标办法中企业和项目经理确只认可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是否与施工资质不一致?是否可以更改为建筑工程业绩或市政公用工程业绩均认可?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问: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同时拥有建筑工程施工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而招标文件要求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单项资质,是否可以修改为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拥有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均认可?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问: 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是否提供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即能满足本项目设计资质要求,请明确。 答: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中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对专业及人员配置的要求,则满足本项目设计资质要求。 4、问: 设计费是否按投标总价计入结算,结算价不予调整设计费? 答:本项目勘察设计费采用总价形式报价,勘察设计费合同价款按勘察设计费中标价计入,结算时不予调整勘察设计费。 五、本项目招标时间节点修改如下: 本项目具体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5月8日9时00分,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8日9时00分。开标地点为凤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大厅(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同步开标)。 注:其他内容不变,所发招标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时,以本文件为准,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招标人:凤台县大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凤台县州来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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