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尤溪汽车站停车场对外承包经营权经集团公司批复,拟对外进行公开承包经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
*******原尤溪汽车站停车场,位于尤溪县城关镇**路**号,面积(含原车站发车位)约****平方米。
*、经营用途及承包期限:用于停车场经营。承包期限1年(遇政府收储或发包方经营管理需要,承包人须无条件交还场地)。
*、合同履约保证金:按照**日承包费的金额缴交,合同期满或终止后,承包人无违约的合同约定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其它事项
(*)鉴于该停车场内有职工宿舍区**户,承包人应根据我方提供的名单安排内部优惠车位(不高于**个车位)供单位职工及实际居住的人员车辆停放,收费标准**元/车/月,剩余车位可按照收费标准社会化经营。若宿舍区内住户不愿按月缴交的,按照社会车辆收费标准缴纳停车费。
(*)承包方可根据需要对场地停车位重新进行合理规划,规划方案必须征得我方同意,所需费用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鉴于场地可能随时被收储,承包方投资改造时应当充分考虑投资风险。我方如提前收回场地,不对承包方投资改造的项目进行任何补偿,双方互不违约。
(*)我方出口道闸设备系统按照现状无偿提供给承包方使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维修、安全等费用及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
*、投标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必须提供有“统*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参与投标的,必须提交由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
(*)按报价表内要求完整填写报价,并盖章或签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以上报价文件封装,封口处加盖公章或签字,未按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高价中标法。承包费最低价为***元/日(含税)。出现最高价相同的,通过摸球方式确定中标单位;若只有*家报名,报价不得低于最低价。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年4月**日下午**:**,投标文
件递交到尤溪汽车站3楼办公室,逾期提交或未封装视为废标。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元整(¥****元);
(*)投标保证金递交及退还方式:投标者报名时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提交,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签合同后5个工作日退还。
*、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年4月**日**:**(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楼党建室。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地 址:尤溪县梅仙镇通演村**号。
*******
****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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