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延边医院)的委托,就其手术动力系统采购项目进行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响应人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2.1项目名称:********(延边医院)手术动力系统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
2.3交货地点:********(延边医院)指定地点;
2.4供货周期:订货后**天内;
2.5本次采购共分1个包,采购内容如下: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总价(*元) |
1 | 手术动力系统 | 1台 | ** |
3.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1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供应商为代理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且响应产品必须包含在供应商的经营范围及许可范围内。
3.2.2响应产品非供应商所有或制造,提供制造商或经销商就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从制造商到供应商授权层级关系必须明确,逐级授权,且下*级授权日期及授权范围不得超过上*级授权有效范围。
3.2.3国产产品:供应商与制造商之间的关联关系,其间所有单位需提供相关相应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保证、授权书等);进口产品:视注册证上标明的代理机构等同于国产产品的生产厂家,授权从代理机构开始发起,若第*级授权未从代理机构发出的,需提供海外生产商给予第*级授权单位的原文授权。
3.2.4需提供响应产品注册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产品需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不属于医疗器械的说明文件。
3.2.5响应产品为阳采平台采购的产品,需提供平台**截图。
3.2.6需提供响应产品检验报告,若进口产品则提供进口报关单。
3.2.7供应商所提供的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经营备案凭证、注册证、产品备案凭证等材料,必须可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得到,且确保证件信息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的信息*致(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2.8保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查询不到到响应产品相关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失信等记录。如处罚内容与销售产品无关,需要提供处罚相关说明文件,写明与销售产品无关且确保产品质量(加盖相关公司及经销商公章)。
3.3财务要求:提供近1年(****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或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不欠税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5业绩要求:近3年(****年至今)类似业绩;
3.6信誉要求:
①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采购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采购;
②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③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将获取文件资料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获取文件须发送与以下原件同等大小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将所有资料扫描成*个***格式文件):
1.响应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代理机构会对响应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及时告知响应人进行补充、修改,响应人需在获取资料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获取资料齐全的响应人,代理机构将“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响应人邮箱,响应人按要求填写后,将原件同等大小的电子版清晰可辨的扫描件(***版)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
4.2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元/套,售后不退。采购人提供给潜在响应人的采购文件,要求响应人采取保密措施,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方扩散。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5月7日**时**分
5.2谈判时间:****年5月7日**时**分;
5.3递交响应文件地址:********院内;
5.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和成交公告在********(延边医院)(***.***************.***)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延边医院)
联系地址:延吉市局子街****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东蔚山路交汇陶然公馆**楼****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采购监督人:********(延边医院)纪检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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