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担保、其他 |
---|---|---|---|
价款形式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人民币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 | **元(人民币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答疑澄清时间 | ****-**-** **:**:** |
招标文件生成时间 | ****-**-**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招标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全*标段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内容作以下说明: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曲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就《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曲松县城区清洁能源集中供暖试点项目(*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以下称“招标文件”)发布***号补充文件,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将本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并阅读,本补充文件与发布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的“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曲松县城区清洁能源集中供暖试点项目(*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不*致的,以本补充文件内容为准。 1、《招标文件》第*卷第**.2.4条,投标**(**分)分计算规则为手动算分,由评标专家线下计算后录入系统,不涉及下浮率、偏差率。如评标过程中出现下浮率、偏差率的填报,下浮率、偏差率均为0。 2、本次只对招标文件内容做出扩充说明、解释,其他内容不变,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因此原定“投标截止时间****年4月**日** 时**分。”不变。 3、如果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涉及以上更改内容,均依照本补充文件的内容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4月**日 |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