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德县神林乡神林村*组崩塌治理项目己由隆德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关于隆德县神林乡神林村*组崩塌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隆发改审〔****〕**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神林乡神林村*组;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规模:1.挡土墙工程:浆砌石挡土墙高4.**、 顶宽0.**、 面坡倾 斜坡度1:0.**,** 段露出地表高度为**, 长度为****; 采用1 个扩展墙址台阶,台阶高0.5-0.**, 长2.**, 墙底倾斜坡率1:5;背坡面回填砂砾石层,厚度0.**, 高3.**。
2.砌护工程:挡水垄采用*** 混凝土浇筑而成,长度****; 浆砌石砌护总长度约为****, 并对部分原有道路进行砂浆抹面修复平整。
3.土方工程:挖方、回填、夯修复平整;挖方量约*****²,回填夯实量约为****³, 修复平整面积****.** m²。
4.生态治理工程:在坡体裸露处采取种草覆绿的措施。草籽 主要选择当地适宜的冰草等品种,播撒草籽量为*****/**², 撒播面积0.****²。
2.3 计划工期: **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规定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个标段;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相关专业项目经理证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投 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 ** 月19日至 **** 年 ** 月 26 日 **时 ** 分,持 ** 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 ”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 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3 其它: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 数字证书办理锁、续费等问题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技术电话:**********;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 服电话:****-*******。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要求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2%
6.1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月 ** 日 ** 时 ** 分。各投标人使用 **(****版本)或 *** 极速浏览器按时登录“宁夏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 ”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距开标时间前 1 个小时内完成网上在线签到,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熟悉流程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负。
6.3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 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 标 人:********
地 址:隆德县城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代理机构:************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丰农巷东侧金榜铭园2号商务楼 ** 楼
邮 编:******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
***4 年**月19日
[************************]隆德县神林乡神林村*组崩塌治理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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