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岭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及备勤用房建设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4年**月**至***4年**月**日
******枣岭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及备勤用房建设项目,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枣岭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及备勤用房建设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评标情况
1、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标准 | 工期 (日历天) |
1 | ************ | *******.** |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 *** |
2 | 太原市第*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 ***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晋**************** |
2 | 太原市第*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李红玉 | 中华人民共和国*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晋****************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1 | ************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2 | 太原市第*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为体现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现将本工程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再受理。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投诉受理单位:*************
投诉受理电话:***********
受理时间:上午9:**-**:**;下午**:**-**:**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电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临汾市乡宁县迎旭东街**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路***号华宇国际B座**层A户
联 系 人:顾中博 张锦 林鹏云
电 话:****-*******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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