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市政道路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市政道路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服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2.2工程名称:****-****年市政道路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服务;
2.3 建设地点:泰安市城区;
2.4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是对青年路(岱北街-财源街、灵山大街-南湖大街)两段总长 1.**公里,温泉路(辛泰铁路-泮河大街,长1.**公里),东岳大街(迎胜路-奈河东路,长2.** 公里)等*条市管道路进行维修整治及东岳大街沿线部分交叉口进行改造。
2.5服务期限:根据招标人要求**日历天内完成并交付成果。
2.6 招标范围:对青年路(岱北街-财源街、灵山大街-南湖大街)、温泉路(辛泰铁路-泮河 大街)、东岳大街(迎胜路-奈河东路)等*条道路及东岳大街沿线部分交叉口改造的施工图设 计。
2.7 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规范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及项目审图需要;2.8 招标控制价:****元;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 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领取
4.1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4.2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 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 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 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办理模块中《**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数字证书办理 窗口联系,联系电话:****-*******,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 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 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 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 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9时**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 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 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 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泰安市长城路**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泰安市唐訾路**号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8.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 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 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联系电话:****-*******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 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 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8.3监督部门: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