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南山水厂扩建工程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泉港区南山水厂扩建工程(招标编号:泉港施招字****第3号),现就投标人疑问的回复如下:
问题1:现在报价只能导出压缩格式的投标报价,招标文件要求导出**** 格式的是指*****格式的报价吗?为何该项目采取综合评标方式又采取评定分离,有何依据?
回复:投标人应提供***格式的“泉港区南山水厂扩建工程(合并土建和设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并提供****格式(即*****表格格式)的“泉港区南山水厂扩建工程(不含设备部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和“泉港区南山水厂扩建工程(设备部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本项目依据闽建筑〔****〕**号文件规定确定采用综合评估法,并依据泉建规〔****〕5号、泉港建〔****〕**号等文件规定实施评定分离。
问题2:请问业绩为“管道按日污水处理量***吨规模进行建设工程”是否符合招标的业绩要求?
回复:不符合招标文件的业绩要求,本项目类似业绩的要求为单项合同建设规模7.5*吨/日(含)以上的净水厂项目。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原因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
招标代理:*************
***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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