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高新区(塘桥镇)弘吴大道机非隔离护栏及相关辅助交通安全设施安装服务 | ||
品目 | 交通管理设备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张家港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张家港市塘桥镇南京西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诺德招投标咨询服务(苏州)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张家港市杨舍镇恒河路**号2幢*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高新区(塘桥镇)弘吴大道机非隔离护栏及相关辅助交通安全设施安装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章技术要求中端头防撞包头(京式护栏)缺少具体的技术规格要求,现补充端头防撞包头(京式护栏)的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端头防撞包头(京式护栏)图示,原效果图删除。
更正日期:
****-**-**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塘桥镇南京西路**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诺德招投标咨询服务(苏州)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恒河路**号2幢*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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