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源县塔湾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地质勘察、测绘联合体)工程建设项目勘 察设计*体化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湟源县塔湾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地质勘察、测绘联合体)已由湟源县发展和 改革局以源发改(****)**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其他,出资比例为国有资 金***.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湟源县大华镇
(2)规模及招标范围:1.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塔湾河下游沿岸分布大量农田施用的有机化肥产生的 氨磷污染物会随着地地表径流进入河道对水体造成污染,建设生态拦截沟对沿流域内的农田面源污染进行 处理,在满足生态拦截沟改造条件,共建设约***** 生态拦截沟)。 2.生态缓冲带工程(针对塔湾河中上游 区域,由于水体冲刷引起的岸线后退及生态缓冲带面积不断缩小的现状,通过对岸线的生态加固及缓冲带 断面的加宽,对该区域生态缓冲带进行修复。利用生态护岸及岸顶外增加植物群落,对塔湾河中上游河岸 坍塌区域进行护岸处理,恢复生态缓冲带,共建设约*****生态缓冲带)。 3.水源涵养建设工程(在径流冲 刷区域,对项目范围内裸露及半裸露地带进行修复,提升植物丰度,恢复原有水源涵养功能,减少径流冲刷 引起的有机物进入河流。共修复裸露地面积约******* )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湟源县塔湾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地质勘察、测绘联合体)标段*
建设内容:1.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塔湾河下游沿岸分布大量农田施用的有机化肥产生的氨磷污染物会随 着地地表径流进入河道对水体造成污染,建设生态拦截沟对沿流域内的农田面源污染进行处理,在满足生 态拦截沟改造条件,共建设约***** 生态拦截沟)。 2.生态缓冲带工程(针对塔湾河中上游区域,由于水体 冲刷引起的岸线后退及生态缓冲带面积不断缩小的现状,通过对岸线的生态加固及缓冲带断面的加宽,对 该区域生态缓冲带进行修复。利用生态护岸及岸顶外增加植物群落,对塔湾河中上游河岸坍塌区域进行护 岸处理,恢复生态缓冲带,共建设约*****生态缓冲带)。 3.水源涵养建设工程(在径流冲刷区域,对项目 范围内裸露及半裸露地带进行修复,提升植物丰度,恢复原有水源涵养功能,减少径流冲刷引起的有机物进 入河流。共修复裸露地面积约******* )
服务期限:**.0天
设计服务期限 :**日历天。
勘察服务期限:**日历天。
规划用地文件:
合同估算价:***.***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并且[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水利·水利 丙级](含)以上资质,/资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具备水利行业(河道治理)
专业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和测绘乙级资质及
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
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投标文件中需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权利义
务。牵头人承担主体责任,联合体成员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
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项目中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
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潜在投标人可对 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 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年**月**日0:**时至****年**月**日**:** 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
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等。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西宁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纸质)。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8、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
接收异议联系人:***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广场路1号2号楼**层*****
室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传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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