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件号 | 施工机具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拟租赁数量 | 预计使用时间 |
A包件 | 履带吊 | *** | 台 | 1 | **个月 |
B包件 | 柴油发电机组 | ***** | 台 | 2 | **个月 |
B包件 | 柴油发电机组 | ***** | 台 | 1 | **个月 |
C包件 | 吊车****节臂 | *** | 辆 | 6 | **个月 |
C包件 | 吊车****节臂 | *** | 辆 | 2 | **个月 |
D包件 | 塔吊 | **** | 台 | 2 | **个月 |
D包件 | 塔吊 | **** | 台 | 8 | **个月 |
D包件 | 电梯 | ****** | 台 | ** | **个月 |
E包件 | 车载泵 | ***-** | 台 | 2 | **个月 |
E包件 | 混凝土天泵车 | **米 | 台 | 1 | **个月 |
F包件 | 挖掘机锤头 | *** | 台 | 6 | **个月 |
F包件 | 挂车 | **米 | 台 | 1 | 6个月 |
F包件 | 平板车 | 9.6米*桥 | 台 | 2 | **个月 |
F包件 | 自卸车 | **方*桥 | 台 | 8 | **个月 |
F包件 | 挖机 | *** | 台 | 2 | **个月 |
F包件 | 洒水车 | **方 | 台 | 2 | **个月 |
G包件 | 门式起重机 | *** | 台 | 2 | **个月 |
4.1 获取方式为: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 称“ 蜀道集采平台”)(****://**.********.***)进行注册并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 驻手册》。
4.2 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张涿高速连通段租赁招标包件文件费。
招标文件A、B、C、E、G包件每个包件售价为***元/份,D、F包件每个包件售价为****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4.3 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 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数字证书 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投标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 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 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3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时间于*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街***号1栋**层蜀道集团招标管理服务中心开标室举行公开开 标。
6. 发布媒介
6.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7.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
7.1 异议的提出:进入蜀道集采平台(*****://**.********.***)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异议”菜单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 理。
开标过程中的异议最迟在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分钟内提出。
7.2 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 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8. 投标保证金
8.1 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现金:
A包件:人民币****元整(¥****元)
B包件:人民币****元整(¥****元)
C包件:人民币*****元整(¥*****元)
D包件:人民币*****元整(¥*****元)
E包件:人民币*****元整(¥*****元)
F包件:人民币*****元整(¥*****元)
G包件:人民币****元整(¥****元)
投标人应于****年**月**日**时**分前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张涿高速连通段租赁招标包件投标保证金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 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若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招标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2个月内退还。
8.2 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 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8.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在线签订合同 或将已签订的合同上传至“蜀道集采平台”备案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
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网址:****://***.******.***/ 地址:*川省广汉市北海路1号邮编: ******
电子邮箱: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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