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西路(东方大道-昌圩路)改建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项目使用单位为******************,现对该项目的湖西路(东方大道-昌圩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湖西路(东方大道-昌圩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
2、建设规模:湖西路(东方大道-昌圩路)改建工程主要内容为道路全长*****,红线宽***,总投资约*****元。
3、建设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4、最高限价:5*元
5、招标范围和内容:编制水土保持方案、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技术审查并取得批复。方案包括:水保评价、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水保措施、水保监测、水保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等报告并进行评价报审等工作。
6、完成项目的时间要求:**日历天
7、服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规范要求并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技术审查并取得批复。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3.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期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2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名册;新成立不足**日的企业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有效的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3.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承担过水土保持报告编制项目。
注:(1)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准。合同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业绩的投标人名称、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必须提供信用中国信用查询报告,投标时查询报告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9、其他条件
(1)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年**月**日至**月**日,每日上午8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8号德惠商务大厦B座**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费***元。
4.2、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供查验;
(3)营业执照、业绩证明等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
请投标人携带上述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份前来报名。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创智大厦开标*室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项目使用单位:******************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8号德惠商务大厦B座**层
联 系 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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